2009年12月19日 星期六

尊重身心殘障人士,不光是口號。

He Said, 楊本禮

自從長女智婷於2005年,隨夫舉家遷往加拿大多倫多市定居後,我和嘉川差不多每年都會去多市探親。最讓我感覺敬佩的事是,在加拿大「尊重殘障人士」絕不是一句口號,而是一個全民身體力行的目標 。

由於每次去都會停留超過一個多月,因此常有機會到其它地方參觀。我發現不論大城小城,所到之處都能看到,專為殘障人士需要,所設的特殊設備,讓他們有一種舒適、受到關懷和尊重的溫馨感覺。

從各種不同型態的大小公眾場所,到公共交通系統;從飲食娛樂場地到公私立的停車場,在在都有給身心殘障人士所設的特殊管道,讓他們可以毫無障礙地來去自如,去做他們想要做的事。

在加拿大對殘障人士的關懷,我看已提升到人道關懷的層次。事實上我沒有看到任何口號和標語,去「提醒」人們的注意。尊重身心殘障人士,似乎已變成人們日常生活的守則,從兒童的教育開始,人人都有尊重殘障的認知,而且都能身體力行去遵守這項守則。

人們尊重殘障人士的程度,只要從一個隨處可見的例子就能得知。每當駕車人,到了公共停車場,既使停車位已滿,也沒有人會去停在留給殘障人士的停車位上;街道上也時常可見,開車人禮讓殘障和行動不便的人士穿越馬路。這種良好的生活習慣,顯然絕非一朝一夕所能養成。

目前在台灣,不管是政府和民間,也都高喊著「尊重身心殘障人士」的口號,但是從口號到付諸實行,卻是百分之百的牛步化!一項措施,當政府把它當成口號,老百姓卻視為具文而無動於衷,這個社會要真正達到人道關懷的境地,只怕還有好幾十年的長路要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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