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e Said, 楊本禮
台灣煙酒公賣局若干年前在台灣「下架」後,我以為這種只有在管控經濟下才有的產物,在自由經濟的社會,應該也早就消失不見了。可是讓我驚訝的是,奉行自由經濟的加拿大,居然仍然保留了酒的專賣制度。
加拿大是個聯邦政府,每一個州都有自己的法律,酒的專賣制度的名稱,也隨著各州政府自訂的名稱而有不同,但其內容還是一樣的,就是嚴格奉行酒的專賣制度。
在多倫多市,它是安大略省的省會,它的酒專責制度的名稱為:「安大略執照管控局」(License Control Board Ontario,簡稱LCBO),只有LCBO經營的酒專賣店,才能公開賣酒(註:這裡指的酒類包括葡萄酒、烈酒和香檳氣泡酒。),其它商店一律不准售賣。
啤酒則另有專賣店。長女智婷曾帶我們去參觀過一家啤酒專賣店,它收藏的豐富,讓我歎為觀止!凡是世界上有名的啤酒,在這個專賣店裡都有掛牌。顧客買酒時,只要把想買的啤酒品牌和數量告訴售貨員,他從電腦下單,不到五分鐘,訂購的啤酒就從倉庫經輸送帶送到顧客的面前。
LCBO制度,在加拿大行之已有百年歷史,它可以說是世界上最大的各種酒類的買主。LCBO每年都派人到世界各大名酒區和名酒廠採購,LCBO每年也會對顧客進行調查,看看他們對LCBO服務的反應,或者建議批購LCBO本身沒有銷售的「好酒」。
加拿大的酒客們,對LCBO的專賣制度也嘖有煩言,但是每次大選時,它都不是競選的議題,因此加拿大聯邦政府和州政府也從沒有修法的意願。
我喜愛喝酒,自然對酒的價格也特別敏感。當我們回到美國加州之後發現,同樣牌子的洋酒,在加州付的價錢,要比多倫多LCBO付的價錢,至少便宜三分之一左右,這就是自由市場和專賣市場最大的不同之處吧!
2009年11月27日 星期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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